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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/01/06 防火管理人115年1月1日起證書逾期未複訓者應重新初訓

依據臺中市政府消防局113年12月31日中市消預字第1130083547號函辦理。
自115年1月1日起,防火管理人訓練合格證書應在有效期間內複訓,證書逾期未複訓者應重新初訓。
114年1月1日至114年12月31日為緩衝宣導期,逾期未複訓者可於緩衝期取得複訓資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