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程資訊

2009/10/30 內政部營建署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換證回訓講習開辦囉

內政部營建署辦理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換證

回訓講習開班

招生簡章

一、領有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認可證五年期滿者,須在修習公寓大廈及建築物使用管理相關法令課程如下:

1.核心課程:18小時(必上課程)

2.選修課程:2小時

二、經講習完成取得換證回訓證明書,使可向中央主管機關(內政部營建署)換發認可證後,得續擔任公寓大廈之管理服務人員;證照未到期之學員,可先接受回訓講習課程取得『回訓證明』備用,待證照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,依上述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(劃線部份),填妥G5申請書、檢附原認可證正本、連同本回訓證明,逕向內政部申請證照換發。

三、參訓資格:

    領有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、技術服務人員(防火避難設施管理人員或設備安全管理人員)認可證者。

四、準備資料:

1.最近二個月二吋脫帽相片(光面紙)二張

2.國民身份證影本。

3.認可證影本。

4.上課費用(下列回訓未含證照申請規費$1000)
(
)單一種證照資格回訓(核心18H+選修2H)

     20H學費含報名費3,500
(
)兩種證照資格之回訓(核心21H+選修2H)

     23H學費含報名費4,000
(
)若需三種證照資格之回訓(核心24H+選修2H)

     26H學費含報名費5,000
5
.完成報名繳費並建檔送審經向主管機關核備之學

  員,在開訓前辦理退訓者,報名費$1000元恕不

  退費,本會僅核退學費,敬請諒查.

五、受託單位:

台中市公寓大廈管理服務職業工會

六、報名地點:

1.台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95-84樓之3

2.電話:04-2247-207804-2247-3572

        04-2242-0069

3.傳真:04-2247-3143

4.聯絡人:吳小姐.賴先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