課程資訊
2009/10/30 內政部營建署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換證回訓講習開辦囉
內政部營建署辦理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換證
回訓講習開班
招生簡章
一、領有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認可證五年期滿者,須在修習公寓大廈及建築物使用管理相關法令課程如下:
1.核心課程:18小時(必上課程)
2.選修課程:2小時
二、經講習完成取得換證回訓證明書,使可向中央主管機關(內政部營建署)換發認可證後,得續擔任公寓大廈之管理服務人員;證照未到期之學員,可先接受回訓講習課程取得『回訓證明』備用,待證照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,依上述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管理辦法第五條規定(劃線部份),填妥G5申請書、檢附原認可證正本、連同本回訓證明,逕向內政部申請證照換發。。
三、參訓資格:
領有公寓大廈事務管理人員、技術服務人員(防火避難設施管理人員或設備安全管理人員)認可證者。
四、準備資料:
1.最近二個月二吋脫帽相片(光面紙)二張
2.國民身份證影本。
3.認可證影本。
4.上課費用(下列回訓未含證照申請規費$1000):
(一)單一種證照資格回訓(核心18H+選修2H)
20H學費含報名費3,500元
(二)兩種證照資格之回訓(核心21H+選修2H)
23H學費含報名費4,000元
(三)若需三種證照資格之回訓(核心24H+選修2H)
26H學費含報名費5,000元
5.完成報名繳費並建檔送審經向主管機關核備之學
員,在開訓前辦理退訓者,報名費$1000元恕不
退費,本會僅核退學費,敬請諒查.
五、受託單位:
台中市公寓大廈管理服務職業工會
六、報名地點:
1.台中市北屯區昌平路一段95-8號4樓之3
2.電話:04-2247-2078;04-2247-3572;
04-2242-0069
3.傳真:04-2247-3143
4.聯絡人:吳小姐.賴先生